|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承德中航阿爾法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業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白海平 |
| 成立時間 |
2012-06-11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5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59825479-2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環保技術研發及技術服務,環保工程項目投資,建材(不含危毒品)銷售、環保設備銷售。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航空國際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50% |
| 2 |
北京愛爾發污水處理技術有限公司 |
5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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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1.4 |
1.4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495.06 |
7.48 |
1487.58 |
| 審計機構 |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10-31 |
0 |
7 |
7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500 |
5 |
149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10-16 |
| 評估基準日 |
2013-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495.06 |
1495.03 |
| 負債總計(萬元) |
7.48 |
7.48 |
| 凈 資 產(萬元) |
1487.58 |
1487.55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743.775(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是為滿足轉讓方承攬承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上板城工業聚集區白河南污水處理廠工程(BOT項目)而建。目前,項目前期手續已辦理齊全,但項目尚未開工;受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該開發區入駐企業與規劃相差較大,可收集污水處理量遠遠達不到原規劃數量,導致當前計算收益大大低于預期;而且由于政府規劃調整,開發污水管網收集條件進展緩慢,也未達到預期需求,故本次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等商業機會從項目的實際情況考慮評估價值為零。
2、其他需披露的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航空國際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西城區德外大街12號 |
| 法定代表人 |
沈金龍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3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331-3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5732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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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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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818.153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245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3、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金:(1)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除以上情形外,最終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返還。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 若出現“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第3條所述扣除保證金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由轉讓方全額扣除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2)未經轉讓方書面許可,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將不再使用“中航”字號。(3)同意北交所在本項目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供由金融機構出具的公告期內某一時點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原件。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45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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