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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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中國中旅(集團)公司)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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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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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標的企業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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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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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名稱 |
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東城區東中街29號東環廣場B座八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傳學 |
| 成立時間 |
2007-11-05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89704.306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6840149-6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類人身保險業務;上述業務的在保險業務;國家法律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一般經營項目:無 |
| 職工人數 |
100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0.995% |
| 2 |
深圳市億輝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8.481% |
| 3 |
陜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8.185% |
| 4 |
深圳市拓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7.698% |
| 5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5.132% |
| 6 |
蕪湖市建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4.414% |
| 7 |
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64% |
| 8 |
中國中旅(集團)公司 |
2.566% |
| 9 |
上海中房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
2.566% |
| 10 |
北京世紀匯豐投資有限公司 |
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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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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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400922.89 |
-75720.53 |
-75312.71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981122.07 |
2859903.03 |
121219.04 |
| 審計機構 |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03-31 |
26316.17 |
-12200.04 |
-12204.81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3334805.96 |
3218274.71 |
116531.2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4-24 |
| 評估基準日 |
2013-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 |
- |
| 凈 資 產(萬元) |
- |
-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4500(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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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公司章程有關條款規定,標的公司現有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對本次轉讓標的享有優先購買權。
2、標的企業相關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書、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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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旅(集團)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2號中旅大廈 |
| 法定代表人 |
方小榕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1356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旅游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61-X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566%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566%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555-4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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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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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50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4500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以協議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一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轉入轉讓方的賬戶。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或全部交易價款的30%作為補償金: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未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⑤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⑥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因不符合《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關于保險公司股東資格的具體要求而未通過保監會批準或備案的;⑦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的。除以上情形外,最終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轉為轉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競價產生的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5、意向受讓方須按照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向其遞交受讓申請,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按照本產權轉讓公告所附《承諾函》(附件)內容簽署并提交《承諾函》書面文件。《承諾函》中所有條款不可更改。
6、根據標的公司章程有關條款規定,標的公司現有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對本次轉讓標的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公司原股東擬行使優先購買權,必須進場行權,須在掛牌期間向北京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及受讓資料,并在規定時間內交納保證金;如在掛牌期間未遞交受讓申請的、或未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或未進場行權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表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均視為自動放棄優先購買權。
7、最終受讓方須按照本產權轉讓公告所附《產權交易合同》(附件)內容簽署《產權轉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的內容不可更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公司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保險公司股東資格條件,意向受讓方須了解上述法規的要求,自行評估其受讓保險公司股權的資格及條件。
2、若本次股權轉讓涉及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或審核批準的,產權交易所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意向受讓方符合上述法律法規的要求,最終受讓方須通過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或審核批準。
3、意向受讓方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
4、意向受讓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注冊的合法企業。
5、本次股權轉讓不接受聯合受讓。
6、意向受讓方須具備良好的財務能力,近3年連續盈利(以2011年、2012年、2013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提交最近三年的審計報告。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45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承諾函.doc
附件:產權交易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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